试题答案:
据所学可知,《南京条约》是1842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,规定割让香港岛,开放广州、厦门、福州、宁波、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,并赔偿英国白银2100万元,其中600万元为商欠补偿,与材料中“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”“五处城邑”“洋银六百万元补偿原价”等内容完全一致,故选A项;《马关条约》是1895年清政府与日本签订,规定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,赔偿二亿两白银,没有涉及香港割让或五口通商,排除B项;《辛丑条约》是1901年清政府与十一国签订,规定赔款四亿五千万两白银,设立使馆区,但无任何割地条款,排除C项;《天津条约》是1858年清政府与英法美俄签订,规定增开牛庄、登州等十处通商口岸,但香港岛早已在《南京条约》中割让,且无材料中所述补偿原价内容,排除D项。